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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解决油泥外运处置利用难题

   近日,经过16小时装卸作业,约120吨油泥在鸭蛋山渡轮码头完成了从清舱船到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的转移,这批油泥将被运往吉林省辽源市泰隆源石油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处置。这标志着舟山市油泥外运处置利用通道全线打通,困扰舟山的油泥积压问题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按国家危废名录分类,油泥包属于HW08中的含油废物。舟山市近三年(2015~2017)含油废物的产生量在5000至11000吨之间,处置量在5000至12000吨之间(处置了一部分上年贮存量)。其中大部分属于企业处置油污水时产生并自行处置的含油废物,产生来源主要是油品储运和船舶修造企业陆上清罐和清舱作业。

  针对全市清舱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普遍有油泥包积存现象,市委、市政府快速反应,采取有力措施,层层抓落实。市环保局一方面协调舟山市具备油泥处置资质的危废经营单位,承担应急阶段处置工作;一方面协调省内外有资质的处置利用单位,并帮助企业办理省外转移审批事项。针对影响舟山市油泥外运最关键的货物分类、包装要求等难题,市环保局与海事、港航等部门多次协调,疏堵结合、多管其下,断绝油泥非法外运渠道、协调本地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理顺完善油泥处置、监管体系。跨省转移审批、成分鉴定、货物包装、货物分类、码头和渡轮资质等之前制约油泥外运的问题,陆续得到解决。

  据了解,舟山纳海固废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已改建并腾空了一个约150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仓库,大约能容纳400吨左右油泥。为提升本地油泥处置能力,满足长远需求。舟山与市内外十余家有投资建设意向和相关工艺技术储备的企业进行沟通,探讨各种处置利用工艺在舟山市的适用性,并已将相关项目上报省环保厅作为全省危废处置利用设施规划的预备项目。

  目前,舟山市已出台《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及联合监管制度(试行)》和《舟山市油品储运、船舶修造业油类污染物转运、处置联单及监管制度(试行)》两项制度。

  舟山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回归,执行好两项联单制度,推动处置利用设施能力匹配工作,提高处置资源利用效率。同时,继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绝不姑息纵容。

  原标题:打通跨省转移瓶颈,实行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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