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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普陀严查公务出差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是否存在超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情况?是否书面说明超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原因?是否按规定报销或支付相关费用?今年初,舟山普陀专项检查区管领导干部上年度国内公务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情况。

  经检查,全区各镇、街道、区属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共207名区管领导干部共934人次有公务出差乘坐飞机、火车(高铁、动车)情况,其中2名区管领导干部公务出差超规定等级乘坐了飞机头等舱或公务舱,11名区管领导干部公务出差超规定等级乘坐了动车一等座。 对于此次超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13名领导干部均已书面说明原因,主要是因为公务情况紧急、购票时相应等级票源售罄,或主办单位统一购买了超规定等级车票等。其中11名领导干部在专项检查前均已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超支部分全部由个人自理。 “此次检查中我们还发现有2家单位在财务报销时存在对政策理解不透、把关不严的情况,对两位区管领导干部超规定等级乘坐动车一等座车票予以全额报销。”

  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在经镇纪委、派驻纪检组检查人员提出后,两家单位均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加强业务培训,两位区管领导干部也均按规定补缴差额部分。 对于此次检查中存在的少数单位财务人员对公务交通出行相关报销规定业务不熟,执行制度不到位以及个别领导干部对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尚未吃透,未能严格执行的问题,下一步,区纪委将切实加强对区管领导干部及职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情况的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区管领导干部公务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一年两报告”规定。对突出问题,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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