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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残疾人康复中心挂牌成立

   “这里的颈椎牵引器材据说是全市最先进的电子化仪器,试过以后果然效果很不错。”近日,记者在舟山定海区中心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看到,患有颈椎方面残疾的李大爷正在医生的指导下将脖子探进牵引带中。

  通过仪器电子化调试后,牵引带缓缓提升至一定高度,颈椎错位的牵引康复全程都由设备自主完成,避免了人工牵引力度过大带来的二次伤害。做完了30分钟的牵引理疗后,第一次来这里做康复的李大爷拿出了社保卡刷卡结账,被告知他的情况适合住院康复,如果现在住院,持有二代残疾证的他通过申请还能享受新政策带来的优惠补助。

  近日,定海区首个残疾人康复中心在定海区中心医院挂牌成立。该中心按照区残联新出台的《区残疾人机构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将为定海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接受机构康复的残疾人提供脑梗塞后遗症康复、脑出血后遗症康复、颅脑外伤及术后康复等10项康复服务。

  现场的工作人员向李大爷介绍,根据最新出台的《区残疾人机构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规定,残疾人接受机构住院康复且持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在扣除医疗保险等各类补助后自负合规的费用,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残疾人可获得按实际自负的100%获得补助,最高补助5000元;其他残疾人按实际自负的5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2500元。残疾人接受机构住院康复且持续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三个月以下的,实际自负部分的补助比例同上,最高补助金额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

  残疾人机构康复原则上每年补助一个疗程且具有连续性,每个疗程的补助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对于补助周期跨年度的计入起始补助年份,次年二次康复治疗和训练可继续按照标准补助。 据定海区残联的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定海区残疾人机构康复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如实提供残疾人证、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低保证(救助证)及其复印件一份,经镇(街道)审核、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诊断、区残联审批后即可在区中心医院(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定海广华医院(区残疾人康复中心运动康复部)康复训练后享受直接减免的一站式结报服务。

  据了解,目前,残疾人康复中心设有肢残康复站、针灸理疗站、言语训练站等康复区域,将对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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