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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0万元!浙江22个县市区获得省级专项激励

  日前,浙江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对全省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开展了2021年专项激励评审工作。经各地自评、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近期正式公布了2021年浙江省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专项激励名单↓↓

根据规定:

  示范类第一档、第二档每个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专项激励资金;

  培育类每个给予200万元的专项激励资金。

  获得专项激励的县(市、区)要用足用好专项激励资金,加强对跨境电商产业园(孵化园)、传统外贸企业转型跨境电商、跨境电商企业数字化营销以及配套基础支撑体系建设等的支持。

  《通知》还公布了示范类、培育类县(市、区)名单(试点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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