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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江苏省人社厅等7部门日前明确,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相关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今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

  按照规定,在“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实施期间,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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